日前,自然资源部公布了一批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在答复张永利代表《关于加快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矿权退出补偿的建议》时,自然资源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出台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意见,积极稳妥推进与保护地重叠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补偿政策,维护国家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针对张永利代表的建议,自然资源部经商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作出答复。三江源地区生态系统极度敏感、脆弱,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曾经是造成该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最主要因素。该地区近十几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实践表明,做好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严控保护区内各项设施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是切实做好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最有效的措施之一。2016年财政部会同原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规定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过程中,按照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原则,对矿业权未被整合而直接注销且已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矿业权人,其拥有的剩余矿产资源储量对应的已缴矿业权价款予以退还。中央财政通过完善相关转移支付制度给予适当支持,由青海省统筹安排。一是自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加强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青海省一直是重点支持的地区。二是中央财政设立了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支持资源枯竭城市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是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因治理环境、减少污染、控制排放等削减工业项目以及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形成的财政减收增支进行补偿。
此外,2016年以来,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联合部署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将祁连山纳入第一批试点支持范围,中央财政下达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目前试点工程正在实施中。
据了解,为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原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意见,建立保护地内矿业权退出机制,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清理整治矿业权,通过分类处置方式有序退出。目前,自然资源部牵头研究起草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意见正在按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就有关内容与《指导意见》做好衔接。同时,差别化退出政策正在研究完善中。